很多人進行住家簡易室內裝修時,不論是要符合地方政府建管規定,還是滿足社區管委會的要求,都需要填寫簡易室裝申請書才能動工。第一次接觸申請表格往往摸不著頭緒,怕哪個欄位填錯導致申請被駁回、延誤寶貴的裝修時程。這篇會透過清晰的填寫範例一步步教學,讓你自己就能輕鬆看懂填表要求,不用額外花錢請人代辦。
依據台灣內政部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》,只要是一定規模以下的非結構變更室內裝修,都可以適用簡易室裝申請流程,不用走繁雜的一般室裝審核,能大幅縮短申請等待時間。
常見需要提出簡易室裝申請的狀況包含:更換室內非承重隔間、整修更換卫浴設備、重新施作牆面地板、更換室內門窗,以及公寓、大樓的小型局部裝修工程,幾乎所有社區管委會都會要求住戶完成申請後才能動工,避免影響其他住戶的居住安全與權益。
申請表最上方的基本資料欄位,需要填寫所有申請相關人的資訊,正確填寫範例如下:
• 所有權人:填寫建物所有權人的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聯絡電話與戶籍地址,如果是租屋族承租房屋要裝修,需要額外補填承租人資訊,並附上所有權人同意裝修的證明文件。
• 建物資訊:填寫完整的建物地址、樓層,以及建物謄本上的建造執照字號,如果不知道資訊,可以向戶政事務所或城鎮公所調閱,或是向房東、建商索取。
• 室裝廠商資訊:如果有找合法登記的室裝廠商施工,填寫廠商的登記字號、負責人姓名與聯絡方式,若是屋主自行施工,則直接填寫「自行施工」即可。
這個欄位是審核的核心,需要具體寫清楚這次裝修的範圍與內容,不要寫得太過模糊,以下提供正錯誤範例供參考:
錯誤填法:「室內整間裝修」
正確填寫範例:「3樓臥室非承重隔間更換1處、客廳牆面貼壁紙、更換全屋地板,未變更建物結構、也未更動給排水主管路與公共管線」
如果已經準備好裝修平面圖,可以在欄位最後註記「詳見附件裝修平面圖」,讓審核單位更容易確認工程內容是否符合規定。
多數簡易室裝申請書都會附上切結欄,要求申請人切結這次裝修沒有變更建築物主要結構、沒有違反建管相關法規,也不會影響鄰居居住權益。只要確認申請內容屬實,填寫申請日期後簽名蓋章就完成了,記得如果是公寓大廈的住戶,部分地區會要求管委會會簽確認後再送出申請。
很多人第一次填寫容易踩雷,常見錯誤包含以下三點:第一、誤判裝修規模,把需要一般審核的結構變更工程,錯用簡易室裝申請送出,導致直接被退件;第二、漏附相關證明,比如租屋族沒有附上所有權人同意書、或是沒有檢附要求的裝修平面圖;第三、工程內容寫得太模糊,讓審核單位無法確認是否符合簡易室裝的規定。只要填寫時確實避開這些問題,就能大幅降低被退件的機率。
看完以上的填寫範例教學,不難發現簡易室裝申請書的填寫難度並不高,只要確實掌握每個欄位的填寫要求,自己就能看懂填表細節,不用額外花費高額的代辦費用。動工前記得確實完成申請程序,不僅符合法規要求,也能避免後續產生不必要的權益爭議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