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備在雙北進行室內裝修的你,是不是只記得要申請施工許可,卻忘記張貼相關規定呢?近年不少裝修業主與施工廠商,因為忽略施工許可證的張貼要求誤觸法規,也流傳「沒貼被巡查員看到就直接開罰」的說法,這篇文章就幫你整理雙北市最新的張貼規範,解答大家對罰則的常見疑問。
雙北市要求合法裝修案件必須公開張貼施工許可證,最核心的目的就是方便市政巡查人員查核,也讓社區鄰居、管委會確認該施工是經官方核准的合法案件,不僅能杜絕無照違法裝修,也能避免隨意更動建物結構帶來的公共安全危害。
不論是台北市還是新北市,只要是依法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、核發許可證的案件,都必須遵守「張貼於施工地點明顯處」的核心要求,多數狀況建議直接張貼在施工地址的大門外側;若是社區大樓內的裝修案件,也必須確保第一線巡查人員可以清楚看見,不可僅張貼在室內或樓層內部不易查覺的位置。
若是未達法定審查標準的小型室內裝修,不需要申請許可證也就不用張貼;只要是依法必須取得許可的案件,不論裝修規模大小,施工期間全程都不能隨意取下,必須維持張貼到完工驗收完成為止。
網路流傳「只要巡查員看到沒貼就直接開罰」,但其實雙北的規定並非如此絕對,實際執行狀況依縣市規定略有不同:
依據台北市現行室內裝修管理辦法,第一次巡查發現未依規定張貼,主要會先發給限期改善通知,只要業主或施工廠商在期限內完成張貼,就不會開罰;若是超過限期仍未改善、或是已經被通知過仍不遵守規定,才會依《建築法》開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新北市的規定和台北市大同小異,第一次查獲單純忘記張貼,多數以勸導、限期改善為主,不會直接開罰;只有本身就是未經申請的違法裝修,才會直接依法開罰。
除了記得要張貼之外,也要避免以下常見NG狀況:
1. 張貼位置不明顯:僅張貼在室內、玄關內,從外側無法看見,仍會被認定為未依規定張貼。
2. 張貼錯誤文件:使用過期的舊許可證、或是其他案件的許可證,都會被認定違規。
3. 施工中途擅自取下:不少人施工到一半覺得礙事就取下,只要還沒完成完工驗收,都必須維持張貼。
整體來說,雙北市的裝修施工許可證張貼規定並不嚴苛,只要記得領取許可後第一時間張貼在正確位置,就能避免不必要的罰鍰,合法裝修也能保障自身與鄰居的居住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