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住在台北市老舊公寓的民眾,都會遇到頂樓加蓋需要修繕、翻修的問題,卻又怕觸犯建管法規,不僅花了大錢施工還被要求拆除,因此多數人都會有疑問:現在台北市的頂樓加蓋,還有機會申請合法修繕嗎?本文整理台北市最新的頂樓加蓋裝修相關法規規定,帶你一次搞懂合法申請的條件與常見雷區。
台北市目前對於未經核准建造的頂樓加蓋,也就是民間俗稱的違建,是以87年7月1日作為核心認定分界,這是因為內政部在86年修正《建築法》後,正式公告實施新的違建分類規則,不同時間點的加蓋,處理規定完全不同:
只要能證明頂樓加蓋是87年7月1日之前就完工存在,就屬於「舊違建」,台北市政府建管單位原則上不會主動查報拆除。不過如果需要進行結構性修繕、防水翻修,仍然需要提前申請核准,不能隨意施工,也不能任意改變加蓋的規模。
如果是87年7月1日之後才新建的頂樓加蓋,屬於「新違建」,只要經民眾檢舉或是查獲,就會直接要求限期拆除,不僅完全無法申請合法修繕,也不可能核發合法建照,這點打算修繕前一定要先確認。
符合舊違建資格的頂樓加蓋,並非所有狀況都能順利通過修繕申請,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核心條件:
申請修繕最核心的規定就是「不擴建、不增量」,只能針對已經損壞的防水、牆面、結構、屋頂進行修補,完全不能改變原本加蓋的範圍、高度,也不能新增任何結構性設施,違者就會被認定為新違建處理。
申請修繕前,必須委託合格的建築師或是土木技師進行結構安全鑑定,證明頂樓加蓋的結構不會影響原建築安全,也不會危害周邊公共安全,才能通過審核。
修繕後的頂樓加蓋不能阻礙原建築頂樓的逃生通道,也必須符合基本的消防法規規範,不會造成公安疑慮才能核准。
不少屋主在修繕頂樓加蓋時,一不小心就會誤觸法規,最常見的錯誤包含兩種:第一是未經申請就自行開工,就算只是更換屋頂、重新施作防水,只要涉及結構性修補都必須提前申請,未經核准施工就可能遭到罰鍰甚至要求拆除。第二是趁著修繕偷偷擴大面積或增加高度,這種行為絕對違法,不僅要恢復原狀還會面臨高額罰鍰,千萬不要嘗試。
整體來說,台北市並未完全禁止舊有頂樓加蓋的合法修繕,只要符合87年7月1日前完工的條件,遵守原地原面積原高度的規定,通過結構與消防安全審核,就能合法申請修繕。如果有頂樓加蓋修繕的需求,建議你先諮詢專業建築師,或是向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確認自身資格,避免觸法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