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論是新開發集合住宅,或是老房都更改建,許多開發者、屋主都會聽到「蓋10樓以下比較好申請過」的說法,究竟這個說法是真的嗎?實際上法規門檻真的有這麼明顯的差異嗎?本篇就透過法規面來幫大家梳理清楚。
為什麼會流傳10樓以下集合住宅比較好申請?
會有這個說法並不是空穴來風,台灣現行建築相關法規,確實針對不同樓層高度的集合住宅,有不同等級的審核要求與門檻,10樓以下的建案在多數條件下,確實比高層建案更容易符合規定。
10樓以下集合住宅的核心法規門檻差異
1. 建造執照審核流程更簡化
依據台灣《建築法》的分類,10層(含)以下的集合住宅多歸類為中低層建築,不同於11層以上的高層建築需要針對結構抗震、風壓設計、大範圍緊急逃生動線、消防救災預留空間等項目進行額外審查,整體審核流程更短,需要補正的機率也更低。
2. 消防安全設備要求更低
這是法規差異最明顯的項目,根據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》,10樓以下的集合住宅不需要強制設置全棟自動火警警報系統、機械排煙設備,多數縣市也不需要硬性設置供救災使用的緊急昇降機,不僅法規門檻低,建置成本也更低,申請時更不容易因為設備不符規定被駁回。
3. 都更與容積管制的誘因
現行多數縣市的老舊社區改建政策,都會針對10樓以下的低層改建案提供簡化流程,部分地區只要樓層控制在10樓以下,就能適用較低的住戶同意門檻,不需要高比例同意就能啟動申請,整體時程比高層都更案快很多。
10樓以下一定比較好申請嗎?這些例外要注意
雖然多數狀況下10樓以下門檻更低,但並不是所有案例都是如此,還是得依據基地條件判斷:
如果基地位在特定管制區,例如水源保護區、風景特定區、航空飛行航道管制區,這些區域本身就有嚴格的高度與樓層上限,就算你要蓋10樓以下,還是得通過額外的特殊管制審核,門檻未必比較低。
另外,都會區商業區的基地如果本身容積率還有剩,且允許開發高層建物,只要事前規畫得當,高層建案的申請速度其實未必比較慢,不需要為了卡10樓以下門檻犧牲開發效益。
甚至部分舊市區狹小基地,就算蓋10樓以下,也可能因為退縮規定、鄰地採光權要求卡關,申請過程同樣會耗費大量時間。
申請集合住宅的核心建議
不論你打算規劃幾樓的集合住宅,最重要的第一步都是先釐清基地所在的使用分區、容積率、高度限制,還有地方政府的額外管制規定,先評估不同樓層規劃的可行性,再來決定設計方向。
其實整體來說,多數狀況下10樓以下的集合住宅,因為法規要求相對寬鬆,確實比較好申請,但還是得搭配基地條件評估,事前做好法規查核與專業規劃,才是順利通過申請的關鍵。